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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完整文集阅读

荒野塞壬 著

现代都市连载

小说《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》,超级好看的古代言情,主角是萧霁温知渝,是著名作者“荒野塞壬”打造的,故事梗概:色,却又很快打起了精神,看着温霁,刚想露出个笑来,温霁却开口了。宋三郎是知道的,温家的小少爷是个读书人,他从前是看不惯读书人的,可见过温霁之后,他又觉得,读书人也并非全都是没用的酸儒。“宋三哥的年纪也不小了,如今您也是不少人心中的乘龙快婿,您不必一心放在我阿姐身上。”宋三郎当然知道,可宋三郎就是忘不了,他离家数年回家的那一天,刚进入巷子,还没走几步,......

主角:萧霁温知渝   更新:2024-06-29 11:11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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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萧霁温知渝的现代都市小说《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完整文集阅读》,由网络作家“荒野塞壬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小说《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》,超级好看的古代言情,主角是萧霁温知渝,是著名作者“荒野塞壬”打造的,故事梗概:色,却又很快打起了精神,看着温霁,刚想露出个笑来,温霁却开口了。宋三郎是知道的,温家的小少爷是个读书人,他从前是看不惯读书人的,可见过温霁之后,他又觉得,读书人也并非全都是没用的酸儒。“宋三哥的年纪也不小了,如今您也是不少人心中的乘龙快婿,您不必一心放在我阿姐身上。”宋三郎当然知道,可宋三郎就是忘不了,他离家数年回家的那一天,刚进入巷子,还没走几步,......

《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完整文集阅读》精彩片段


温知渝来到大胤已经一年了,她从一个现代人终于勉强融入了这个时代。

温知渝打着几个鸡蛋,将蛋黄和蛋清分开,虽然这个地方没有电,没有网络,但好歹她锻炼了身体,她现在身体倍棒。

温知渝今天让李婶不必来了,今日是个特殊的日子,四月初十,她从那个脏污逼仄的小巷子中找到温霁的日子,温知渝将那一日定为了温霁的生辰。

今日温霁该九岁了,温知渝打算做个水果蛋糕,给温霁一点小小的美食震撼。

温霁推门而入的时候,手中提着一个小篮子,看起来还有些不高兴。

温霁走进厨房的时候,温知渝正在忙碌,看着温知渝的身影,温霁绷紧的唇线,终于露出一丝很浅的笑容“阿姐,怎么是你在做午食?李婶呢?”

“我没让李婶今天来,今天不是你生辰吗?阿姐给你做个吃食,你肯定没吃过。”温知渝回头看他,然后将人招呼过来“过来帮忙。”

今日温霁生辰,温知渝是想要让他饭来张口的,可没有电动打蛋器的时代,打奶油实在是太过艰难了。

温霁走过去,将小篮子放在灶台上,接替了温知渝手中的活计。

“朝着一个方向搅拌,速度要快,等我说好了才行。”

温知渝打算去准备别的东西,然后就看到了那个小篮子,篮子不大,里面装着满满一篮子的红色小果子,看上去像是樱桃。

温知渝拿起一个吃了,酸酸甜甜的,味道还是不错的“阿霁,你在哪买来的?什么果子啊?还挺好吃的。”

温霁扭头,看到了温知渝正在吃果子,略微犹豫了一下“阿姐,这不是我买的,是宋家三哥让我带回来的。”温霁的声音有些艰涩,是显而易见的不高兴。

温知渝没有在意温霁的语气,只是看着那个小篮子,果子的确好吃,可这送的人,却让人有些为难。

温知渝拿起两个果子走过去,顺手给温霁塞了一个进嘴里。

温霁还没来得及开口,温知渝吃着果子,声音却不含糊“这果子多少银子,你到时候给宋家送去吧。”

“好。”温霁下意识的应了一声,心中隐隐的不悦一扫而去,又想着遮掩一下“阿姐,你当真不喜欢宋三哥吗?”

宋家三郎,那个据说宋家顶顶有出息的儿子,去年回家之后,在溪源县开了一家镖局,宋家的地位也眼见着水涨船高。

温知渝不过和那个人打过几个照面,话都没说几句,没两日,温知渝就听说宋三郎喜欢她,她当时就委婉的拒绝了,可这大半年过去了,这人还是时不时送东西,这讨好,真诚而笨拙。

温知渝轻轻摇头“我还不至于连是否喜欢都分不清。”

其实,宋三郎那个人还是不错的,若是放在现代他们遇到了,温知渝说不定真的会给他一个机会,两个人说不准会有机会谈一段恋爱。

可如今,温知渝心如止水,只有她知道,她在这个世界只有十年的时间,她不会在这个地方结婚生子,更不会和人白头偕老。

十年的时间,其实也没有那么漫长,温知渝还要回家,她在这个世上不应该有太多的牵挂,只温霁一个就够了。

温霁将奶油搅拌好,温知渝就赶着他出厨房了,温霁离开了厨房就拿着银子去了宋家。

宋三郎回来之后没多久就让宋家另买了个大宅子,与原来的宅子打通之后,变成了东二巷子最大的宅子。

宋三郎看着温霁递过来的银子,眼神顿时黯淡了下来,温霁还特意说了一句“是我阿姐让人送来的。”宋三郎忍不住萎靡了神色,却又很快打起了精神,看着温霁,刚想露出个笑来,温霁却开口了。

宋三郎是知道的,温家的小少爷是个读书人,他从前是看不惯读书人的,可见过温霁之后,他又觉得,读书人也并非全都是没用的酸儒。

“宋三哥的年纪也不小了,如今您也是不少人心中的乘龙快婿,您不必一心放在我阿姐身上。”

宋三郎当然知道,可宋三郎就是忘不了,他离家数年回家的那一天,刚进入巷子,还没走几步,宋三郎就看到了温知渝。

穿着浅碧色衣裙的少女,双瞳剪水,眉眼漾着浅笑,撞入他的心里。

可郎有情妾无意,宋三郎这大半年的时间,半分长进都没有,可让他放弃,他却又实在不甘心。

温霁看出来了宋三郎的意思,便干脆将话说的重了一些。

“您这样,真的会让我阿姐为难,阿姐孤身一人带着我,已经十分不易了,所以阿姐一向低调,可你的所作所为带来的只是流言蜚语。”

温霁看着宋三郎陡然变化的神色,知道如今这人总算是听进去了,便满意的告辞离开了。

若是阿姐喜欢他,或许会难办一些,可阿姐不喜欢他,既然如此,那就没什么顾忌的了。

蛋糕上是要插蜡烛的,如今的蜡烛都十分粗长,最后只能温知渝自己做出来九根极细的蜡烛。

终于等到了天色暗下来了,温知渝点燃了蛋糕上的蜡烛。

“好了,阿霁,生辰一年只有一次,许愿的机会也只有一次,可要抓紧机会啊。”

温霁点点头,看着蛋糕上的蜡烛,晃动着细小的火光,温霁闭上眼,在心底说出自己的心愿。

“好了,快吹蜡烛吧。”

温霁鼓起腮帮子,吹灭了蜡烛。

温知渝对自己做饭的手艺还是有几分自信的,尤其是今日,做的可都是耗费时间的精致菜色。

温霁口味偏淡,所以要鲜美,这可比用料麻烦的多,不过看起来效果不错。

“好吃吧。”

“嗯,阿姐做的很好吃。”

“所以以后给我好好吃饭,什么不重口腹之欲啊,那还是正常人吗?”

“阿姐说的是。”

温霁一向在吃食上不讲究,前些日子还说圣人言,君子不重口腹之欲,这是阿姐变着法子说服他呢。

阿姐总想让他多在意一些事,可他只在乎阿姐啊。

“那不听圣人的,只听阿姐的。”


温霁紧紧牵着温知渝的手,好像生怕手一松,温知渝就甩开他走了一般。

“前面那就是衙门了。”张大娘指了指前面,温知渝原本想着古代户籍严苛,上户籍不会太容易,后来打听了一下,如今新旧朝交替不过十数年,人口名册损毁严重,原本是黑户的乞儿,对官府来说也是个麻烦事,能有人愿意掏钱给他们上户籍,官府可是求之不得啊。

张大娘的那个侄儿收了酒肉,也没多为难,不过是个小乞儿,说到底,也算是他的功绩了,况且这主动来官府上户籍的,是要交银子的,温知渝掏出那一两银子的时候,只觉得自己胃疼,这可是足足一两银子,她存款的两百分之一啊。

那原本还撑着面子的典吏,在看到银子之后,简直是两眼放光啊,如今这新朝刚刚建立,天下也还算得上太平,百姓自然也好过了不少,即便如此,普通人家一年的吃用,也十两银子顶天了。

温知渝看着盖了章的户籍,薄薄一张纸,写着温霁的名字,落户在了溪源县。

温霁遍布伤痕的手小心翼翼的拿着那张纸,他并不识字,可却很珍惜的看了很多遍,然后叠好收在了怀中。

张大娘还要去买米面,从衙门出来之后就往别处去了,温知渝长出一口气,低头看着站在旁边的小孩,还不到她的腰呢,瘦弱的让人心疼“原本该带你去吃大餐庆祝一下,不过大鱼大肉的你也吃不了,凑合吃点吧。”

温知渝牵着温霁慢悠悠的走了一段路,遇上了个馄饨摊子“这的鱼皮馄饨还不错。”

“老板,来两碗馄饨”

“好嘞。”馄饨摊子上干活的,是夫妻两个,女人包馄饨,男人在旁边招呼客人,手脚麻利的舀了两碗馄饨,撒上一把翠绿的葱花,两碗热气腾腾的馄饨放在两个人面前,那老板看了一眼温霁,似乎是有些迟疑。

“怎么了?”温知渝看了一眼老板,又看了看温霁,认识?

“哦,这是您弟弟吧?那我可能是认错了,咱们这街道上有个小乞儿,以前我还给过他馄饨,看着挺像。”

老板娘过来,朝着老板使了个眼色“人家这小少爷,和那小乞丐有什么关系,你这个眼神啊。”

温知渝不在意的笑了笑,吃了一个馄饨,看着旁边颤抖着小臂舀馄饨的温霁。

“这长得像的人多了,不过人靠衣服马靠鞍,我弟弟这个年纪的孩子,约莫是大差不差的吧。”

那老板娘连连点头“可不是,不过我瞧着小少爷长得好着呢。”

温霁咬了一口馄饨,他以前也吃过馄饨,可那面是粗杂面,里面的馅料也不知道是什么,而不是他面前的这一碗,馄饨面皮是白面,里面也是满满的肉馅。

温霁看着和老板娘谈笑风生的温知渝,他们只认识了两天,可他阿姐却好像能让任何人都喜欢她,他的阿姐,果然是个很好的人,而且,很受欢迎。

温霁吃了馄饨和温知渝回家的时候,那老板娘还笑眯眯的说着,让他们下次再来。

温霁看着走在他旁边的姑娘,鼓起勇气伸出手,牵住了温知渝,温知渝感受着自己手心中的湿热感觉。

“怎么了?”

“那个老板娘,以前不喜欢我。”温霁不知道自己想的是什么,突然开口,温知渝愣了一下,低头看着牵着她的小孩,温霁黑白分明的眼看着温知渝,温知渝像是担心惊到他一般,放轻了声音问他“什么?”

“老板以前想给我吃的,她不让,说我没银钱,说老板傻,我这样的小乞儿,饿死也就饿死了。”温知渝看着温霁说着这些话,语气平平,不生气,也不委屈,像是在说一件和他毫无关系的事情。

“那你讨厌老板娘,我还和她聊的那么开心,生气了?”

温知渝摇晃着两个人牵在一起的手,小孩子的心思,其实也不难猜。

温霁犹豫了一下,是温知渝亲口说的,她是自己的阿姐,他们如今的户籍才是一家人,所以,阿姐应该站在他身边才是。

可他们如今虽然是姐弟,却也并不熟络,温霁在小心翼翼的试探着温知渝,他想知道,这个人会不会因为觉得他不好,心思重,是个坏孩子,所以再次丢弃他,就和他的亲生父母当初丢弃他一样。

温知渝却晃了晃牵着他的手“那咱们就不去吃那的馄饨了,不给他们机会赚咱们的钱。”

温霁看着温知渝,眨眨眼,然后用力点点头,对着温知渝露出一个腼腆的笑。

温知渝心中长叹一声,她的家庭温和开明,父母也更像是朋友,所以她的性格还算不错,可眼前这个,按照系统的说法,原本就性子偏执,后来的流浪生活,更是让他狠戾无情。

这孩子长得白白嫩嫩的,但是温知渝却时刻谨记这小崽子是个芝麻馅的,要培养成根正苗红的好少年,她可是任重而道远。

“你既然已经上了户籍,往后咱们两个便是亲人了,在这世上相依为命,所以,有些事情不和别人说,但可以和阿姐说。”

“真的吗?我是阿姐最重要的人?”温霁看着温知渝,问的十分认真。

温知渝想了想,真正的温知渝,有父母,还有哥哥姐姐,有很多朋友,可那都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事情了,而在这个世界,她孤身一人。

温霁,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理由,也是她留在这个世界唯一的原因。

“当然,阿霁是我最重要的人。”

温霁从前只觉得,春天到了,意味着他又活过了一年,而且未来大半年的时候,他不用挨冻了。

可是宣武九年那一年,溪源县的春天,是温霁这一生遇到的最温暖的春日。

温霁的人生,由温知渝亲手改写。


写话本这事,开头是最难的,开了头就顺畅了。

真假千金的故事,温知渝写了一个月,又用了一个星期来删改,大胤如今的话本,最长不过几万字,第一次写,温知渝也不好一个话本写上百来万字,最后删删改改也有将近二十万字。

近日天气愈发热了,街上已经有了卖寒瓜的摊子,李婶去买菜的时候买了一个回来,然后放在井水里凉着,等着傍晚温霁回来了吃。

天热了,白日也长了,温知渝今日终于不用伏案工作了,一大早就在院子里活动筋骨,毕竟古代的郎中可不治颈椎病。

温霁今日说先生要小测,走的比平日更早一些,连早食都没来得及吃,不过说是今日会回来早一些。

温知渝站在院子里,李婶来了之后,将他们空荡荡的院子整理干净了不说,还开辟了一块小菜地,如今长得快的生菜都已经能吃了,温知渝看着长得水灵灵的蔬菜,拿着旁边的丝瓜瓢浇水。

“姑娘,我昨日刚浇水了,这水浇多了也不好。”李婶路过院子。

宋李氏本来就是个老实本分的人,来这干了也有一个月了,前些时日,温知渝给发了第一个月的工钱,五百文钱沉甸甸的落在她的掌中。

宋李氏真觉得这活计好,温家姐弟都是好人,家中的活计也轻松,还没她在家中做农活来的累人,偶尔还会给她一些吃食带回去,让家里的孩子解解馋。

宋李氏也是瞧出来了,这温家姑娘显然是家中娇养长大的,对这些农活,甚至是女红,都是一窍不通的,不过,温家的活不多,若是温家姑娘什么都会做,哪里还有这份活计啊?

温知渝有些尴尬的将丝瓜瓢放下,院子里的树下面支了一个秋千,原本是给温霁的,可温霁却从来不玩,大抵是嫌弃那幼稚吧,不过给温知渝这个大学生玩,刚刚好。

温霁回来的时候提着一个小纸包,温知渝正坐在秋千上晃悠。

温霁站在门口看着自己阿姐,微微歪了歪头,他的阿姐一直都是这样,不管什么时候,阿姐好像都很快乐,这个世间对阿姐来说一定很美好。

“阿姐。”

温知渝从秋千上跳下来,看着温霁,轻轻摸了摸自己鼻尖“你看看,给你准备的秋千,你也不玩,浪费,好歹也花了几百文呢。”

温霁笑了笑,没说什么,而是将纸包放在桌子上“这是牛乳蜜糖,阿姐上次不是说想吃吗?”

温知渝打开油纸包,雪白的牛乳蜜糖整整齐齐的放着,温知渝拿了一个自己吃,另外一个,硬塞给了温霁,温霁忍不住皱皱眉,太甜了。

“这什么表情啊?忘了你刚回家的时候找阿姐讨糖吃的时候了?”温知渝明明是将人往阳光小少年那类型培养的,怎么还是长成这样了?

少年老成,天生的智多近妖,如今温知渝只能期望着她家小崽子将来能善良一些,即便不是个善良的好人,当一个普通人也好。

只要不会成为书中那个阴戾狠毒的男主就好。

温霁并不喜甜,那个时候朝着温知渝要糖吃,只是因为过去从未尝过那一点甜,所以才那样想要,如今他已经知道了,而且相信只要他想吃,阿姐会给他很多糖。

温知渝露出一副凶相来“必须吃,哪有小孩不喜欢吃糖啊?”

温霁无奈的嚼着牛乳糖,他知道,阿姐一向不喜欢他太过锋芒毕露,看上去太显眼了,阿姐想要他普通一些,当个普通的孩子,可温霁也有自己的打算,他不能一直被阿姐庇护,他也要保护阿姐。

“今天不是考试了吗?怎么样啊?”

温知渝小时候最讨厌考试了,除了学神,没几个人会喜欢考试。

“还不错。”

那就是第一名了,温知渝险些忘记了,温霁就是个学神。

“正好,李婶今日买了个寒瓜来吃,阿姐奖励你。”

温霁抿唇,露出一个笑容来,脸上若隐若现一个小小的酒窝。

夏日的时候白日长,今日又尤其热,温知渝让李婶提前准备了手擀面,就可以早些走了。

李婶走之前,温知渝捞起井水中浸着的寒瓜,将寒瓜切了四分之一给她。

“姑娘,使不得啊,这可使不得啊。”

这寒瓜是李婶亲自去买的,这么一个不大的寒瓜要多少银钱,她是最清楚的,这么一个寒瓜的价格,可能买上不少米面了。

“李婶,这也不多,拿回去之后也就能让家里人甜个嘴,尝个味,家里就我和阿霁两个人,也吃不了多少。”

宋李氏以前也是吃过寒瓜的,亲戚家曾经送了一牙子给他们,宋李氏只吃了一口,还没吃,就在口中化为汁水了,而温知渝给她的,可是四分之一个寒瓜啊。

宋李氏千恩万谢的将那寒瓜放进自己随身带着的小篮子里,遮掩的严严实实的。

温霁看着宋李氏离开,眼神冷淡,温知渝察觉到了“怎么了?舍不得?”

“并非,只是觉得阿姐太过良善。”

温霁只是觉得这样的善良若是多了,是会让人得寸进尺的。

“那一点寒瓜带回去,李婶一家都能高兴一天,阿霁,别把人想的那么坏,大家都是普通人,或许不那么好,却也不会那么坏。”温知渝看着这小孩,每次都将人把最坏的地步想。

温霁乖巧点头,阿姐想让他信,那他信就是了。

“今日晚食吃凉面吧,阿姐给你做。”

宋李氏挎着小篮子,想着那小半个寒瓜,脚程都快了许多。

宋李氏往家里走的时候,和不少村里人都打了个照面,她不敢露出破绽来,这寒瓜可是个稀罕物,别人不说,被家里的亲戚长辈瞧见了,开了口,可不得切一牙子去。

“娘。”

宋李氏进了家门才算是松了一口气,接过自己大闺女递过来的凉水,一口气喝了大半碗。

她将篮子上干净的布子掀开,三个孩子都瞪大了眼,家里的孩子只瞧过,却从未吃过寒瓜。

“这是寒瓜,可甜了,比那糖水都好吃。”

“娘,吃。”小儿子流着口水。

宋李氏赶忙盖上布子“现在不行,等着你爷奶和爹下地回来了一起吃,先放井里冰着去。”

宋李氏的公婆和男人回来的时候,只觉得家里的孩子今日好像尤其乖巧,直到用罢晚食才明白怎么回事,宋李氏将井里吊着的寒瓜取出来。

宋李氏将寒瓜切了小块,一人一块,也能吃个三五口。

宋家人小心翼翼的品尝着难得的美味,天色已经暗了下来,落满了星子,大抵今晚的梦,都带着寒瓜的香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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