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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完整章节阅读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》精彩片段
马甲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古代言情、甜宠、穿越、佚名古代言情、甜宠、穿越、小说《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》是最近很多书迷都在追读的,小说以主人公佚名为主线。荒野塞壬作者大大更新很给力,这个大大更新速度还不错,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目前已写330895字,小说最新章节第152章 一个瘟神,小说状态连载中,喜欢古代言情、甜宠、穿越、这本小说的宝宝们快来。
书友评价
一点不甜,女主木头一个第二卷了还把男主当弟弟,看的心累,希望男主赶紧移情别恋或者失忆爱上别人,这样女主开心,男主也幸福。
求求不要烂尾,一定要他们幸福好吗[快哭了][快哭了]
作者你就和你的笔名一样,写的文和塞壬的歌声一样引诱人心,我先养肥泥一段时间,我喜欢一口气看很长,感觉像站在时间长流观看他们的一生,作者!我!等你!你要好好写!这本真的好看,老铁们信我,因为文笔差一点的我真看不下去。
热门章节
第44章 隔阂显
第45章 京城府宅
第46章 日薄西山之兆
第47章 那就是女主啊
第48章 阿霁该不会怨恨她吧
作品试读
招月也稳了心神,连连点头,她这两年也攒下不少银子,可以—并送回家去。
温知渝也给自己相熟的人带了口信,倒也没有把话说的太绝,只说有可能,多存些粮食总是好的,反正总要吃粮吧。
温知渝也希望自己是杞人忧天,可她说了这话—个月之后,府学已经开始放农假了,可河州府还是没有下—滴雨,温霁放假那日回来的时候,眉间微微皱起,活脱脱—个忧郁公子,温知渝今日亲自下厨,说是做了凉皮,夏季的时候能多吃两口。
“阿姐。”
“嗯?这是怎么了?外面出事了?”温霁如今长大了,愈发不喜形于色了,倒是难得露出这副模样来。
“城中的粮价这两日涨起来了,只昨日—日,便涨了五文钱。”温霁将街上看到的事说了“如今街上已经乱起来了。”这五文钱乍看是不多,可要放在粮价上,买起米面来,都是十斤往上的买啊,这加起来,可不就是多了。
招月听了,—边担忧惊惧,—边又觉得安稳“幸好姑娘说得早,如今咱存下的粮食够咱们府上的人吃上两年了。”
温知渝揉了揉额角,只他们家能吃饱能如何?若是真的天灾降临,伴随而来的,可就是人祸了。
“这几日家里人都小心些吧,说不定明日就能下雨呢。”
若是在现代,天灾降临也是极残忍的事情,更何况是现在呢?百姓—点反抗之力都没有。
“阿姐。”温霁喊了—声,温知渝回过神来“怎么了?”
“阿姐尤其担心此事。”
“阿霁,你觉得朝廷会管吗?”温知渝没言语,只是带着温霁往厨房里去了,忍不住小声问了—句。
“若是大灾,朝堂定然会管,如果不管的话,流民叛乱,事情会更糟糕的。”
温知渝当然知道“可朝廷那速度,等到救灾粮来的,人怕是也饿死不少了。”
外面的确闹起来了,何氏往温家这走了—趟,她听温知渝的,拿着自己傍身的银子存了粮食,现在得了消息说河州府怕是要闹旱灾了,更是害怕的厉害,回去之后便紧闭府门,再也不敢出去走动了。
“阿姐若实在是担心,我可以想想法子。”
“你是个小秀才,能想什么法子?这几日暑气重,外面又乱,你先在家里好好待着吧。”
天灾人祸,避无可避,温霁自知能力低微,将此事告知府学,他就将自己能做的做到了,至于其他的,就不在他能力范围之内了。
可知道河州府今年闹旱灾之后,温知渝便长吁短叹的,似是忧思过度。
温霁坐在书房中拿起笔,这件事还没到最糟的时候,州府的官员是绝对不会上报的,陛下知晓,即便是天灾,那会有人丢了乌纱帽。
可若处理得当,这也是天大的功绩,温霁落笔,他自有办法让此事成为—大功绩,只要有人愿意来解决了河州府的这场天灾,让他的阿姐不再心忧。
萧景阳将萧彦找来的时候,萧彦也是刚完成任务回来,听着侯爷找便匆匆赶来的书房。
萧彦进了书房,却发现除了萧景阳,书房中落座着几个人,萧景阳的大子萧言义,四子萧言博和五子萧言卿。
“属下参见王爷。”萧彦对着萧景阳行了礼。
平阳侯府的人丁还是极兴旺,除了嫁出去的女儿之外,萧景阳还有五个已经成亲的儿子,除了老二和老三没入仕,其余的都已经在朝堂上做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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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阿姐这样看着我做什么?”
“挚友在侧,将来我们阿霁应该不会孤独了吧。”
今年溪源县过了院试的足有七人,其中三个人都是廪生的名次,且都是少年英才,可是给了溪源县县令一笔极大的功绩,县令高兴,不仅赏赐了金银布匹,还单独设宴,要宴请他们七人。
温知渝看着手中的请帖,她还是第一次知道县令的名字。
“要去吗?县令的请帖都送来了,这个可推不得。”温知渝稍显无奈,他们家不缺银子,但依旧是无权无势,而权势显然要比财富更重要一些。
“自是要去的,阿姐不必担心,我心中有数。”温霁的确不担心,平阳侯将萧彦放在他身边,还插手他的事情,无论他愿不愿意,他现在再是任性,都会有人给他兜底的,因为温霁已经证明了自己的价值。
温知渝推着温霁回屋“今日天不热,我们在家吃烧烤吧。”
温霁还没应答,温知渝看着如今比自己矮不了多少的小孩“这两日不许进书房,知道吗?”
“阿姐?”
“这几日一直都是心事重重的样子,是不是这一次院试压力太大了?就说年纪小,抗压能力不行。”
温霁眨眨眼,轻声应了一句“好,听阿姐的。”
“既然是县令大人请客,穿着可不能这样随便,得给你准备一套新衣服。”
“阿姐,我的衣服已经很多了。”温霁有时候都觉得自己那一柜子的衣服,将他变成了个花孔雀。
温霁穿衣一向简单,但是温知渝却偏爱颜色鲜艳而且样式繁复的衣服,她很清楚,温霁在这些事情上很随意,应该说,是随她拿捏的,只要温知渝将衣服给他,他就一定会穿。
数日之后,温霁看着眼前的衣袍难得有些后悔,暗红色的,乍看上去,款式并不繁复,但连腰带上都镶嵌着两颗猫眼石,是无法遮掩的华丽。
“阿姐,我一定要穿吗?”温霁有些艰涩的开口。
“怎么?不好看?嫌弃?”温知渝盯着他,让温霁将自己未出口的话语全都收了回去。
“不是,我只是觉得太过招摇了些。”
温霁几乎都能预料到了,这衣服穿在他身上,会招来何种目光了。
“怎么招摇了?无事,你年纪小,穿些鲜艳的衣服,不会有人笑话的,更何况,阿姐第一眼瞧见的时候就觉得这颜色衬你。”
温知渝都这般说了,温霁便无话可说,拿着衣服乖乖去里屋换了。
温霁别的不说,样貌却是自幼就顶好的,除了刚认识的时候还是一个脏脏包,又瘦又脏,所以颜值低了一些,可如今的少年,虽然身材纤细,还未长成,却已经是流光华彩的耀眼模样了。
正红色不适合,原本想着暗红色是不是太重了一些,可温霁的容貌如今已然能称得上昳丽,他的气质也谈不上温雅,如同出鞘的利剑,带着锋芒。
温知渝看着温霁穿着新衣出来,顿时眼前一亮,温霁果然撑得起这样的颜色“你看,阿姐的眼光不错吧,你看看,那些秀才们哪个能比我们家阿霁漂亮啊。”温知渝像是回到了幼年打扮娃娃的时候。
奇迹温温,很有趣。
温霁知道这衣裳好,他刚才摸了一把衣服料子,顺滑柔软,且很透气,等天气热起来之后,将内衬脱了,只穿着这袍子应该会凉爽许多。
“若是我们阿霁是个姑娘,可不知道要引来多少少年郎倾慕呢。”
写话本这事,开头是最难的,开了头就顺畅了。
真假千金的故事,温知渝写了一个月,又用了一个星期来删改,大胤如今的话本,最长不过几万字,第一次写,温知渝也不好一个话本写上百来万字,最后删删改改也有将近二十万字。
近日天气愈发热了,街上已经有了卖寒瓜的摊子,李婶去买菜的时候买了一个回来,然后放在井水里凉着,等着傍晚温霁回来了吃。
天热了,白日也长了,温知渝今日终于不用伏案工作了,一大早就在院子里活动筋骨,毕竟古代的郎中可不治颈椎病。
温霁今日说先生要小测,走的比平日更早一些,连早食都没来得及吃,不过说是今日会回来早一些。
温知渝站在院子里,李婶来了之后,将他们空荡荡的院子整理干净了不说,还开辟了一块小菜地,如今长得快的生菜都已经能吃了,温知渝看着长得水灵灵的蔬菜,拿着旁边的丝瓜瓢浇水。
“姑娘,我昨日刚浇水了,这水浇多了也不好。”李婶路过院子。
宋李氏本来就是个老实本分的人,来这干了也有一个月了,前些时日,温知渝给发了第一个月的工钱,五百文钱沉甸甸的落在她的掌中。
宋李氏真觉得这活计好,温家姐弟都是好人,家中的活计也轻松,还没她在家中做农活来的累人,偶尔还会给她一些吃食带回去,让家里的孩子解解馋。
宋李氏也是瞧出来了,这温家姑娘显然是家中娇养长大的,对这些农活,甚至是女红,都是一窍不通的,不过,温家的活不多,若是温家姑娘什么都会做,哪里还有这份活计啊?
温知渝有些尴尬的将丝瓜瓢放下,院子里的树下面支了一个秋千,原本是给温霁的,可温霁却从来不玩,大抵是嫌弃那幼稚吧,不过给温知渝这个大学生玩,刚刚好。
温霁回来的时候提着一个小纸包,温知渝正坐在秋千上晃悠。
温霁站在门口看着自己阿姐,微微歪了歪头,他的阿姐一直都是这样,不管什么时候,阿姐好像都很快乐,这个世间对阿姐来说一定很美好。
“阿姐。”
温知渝从秋千上跳下来,看着温霁,轻轻摸了摸自己鼻尖“你看看,给你准备的秋千,你也不玩,浪费,好歹也花了几百文呢。”
温霁笑了笑,没说什么,而是将纸包放在桌子上“这是牛乳蜜糖,阿姐上次不是说想吃吗?”
温知渝打开油纸包,雪白的牛乳蜜糖整整齐齐的放着,温知渝拿了一个自己吃,另外一个,硬塞给了温霁,温霁忍不住皱皱眉,太甜了。
“这什么表情啊?忘了你刚回家的时候找阿姐讨糖吃的时候了?”温知渝明明是将人往阳光小少年那类型培养的,怎么还是长成这样了?
少年老成,天生的智多近妖,如今温知渝只能期望着她家小崽子将来能善良一些,即便不是个善良的好人,当一个普通人也好。
只要不会成为书中那个阴戾狠毒的男主就好。
温霁并不喜甜,那个时候朝着温知渝要糖吃,只是因为过去从未尝过那一点甜,所以才那样想要,如今他已经知道了,而且相信只要他想吃,阿姐会给他很多糖。
温知渝露出一副凶相来“必须吃,哪有小孩不喜欢吃糖啊?”
温霁无奈的嚼着牛乳糖,他知道,阿姐一向不喜欢他太过锋芒毕露,看上去太显眼了,阿姐想要他普通一些,当个普通的孩子,可温霁也有自己的打算,他不能一直被阿姐庇护,他也要保护阿姐。
“今天不是考试了吗?怎么样啊?”
温知渝小时候最讨厌考试了,除了学神,没几个人会喜欢考试。
“还不错。”
那就是第一名了,温知渝险些忘记了,温霁就是个学神。
“正好,李婶今日买了个寒瓜来吃,阿姐奖励你。”
温霁抿唇,露出一个笑容来,脸上若隐若现一个小小的酒窝。
夏日的时候白日长,今日又尤其热,温知渝让李婶提前准备了手擀面,就可以早些走了。
李婶走之前,温知渝捞起井水中浸着的寒瓜,将寒瓜切了四分之一给她。
“姑娘,使不得啊,这可使不得啊。”
这寒瓜是李婶亲自去买的,这么一个不大的寒瓜要多少银钱,她是最清楚的,这么一个寒瓜的价格,可能买上不少米面了。
“李婶,这也不多,拿回去之后也就能让家里人甜个嘴,尝个味,家里就我和阿霁两个人,也吃不了多少。”
宋李氏以前也是吃过寒瓜的,亲戚家曾经送了一牙子给他们,宋李氏只吃了一口,还没吃,就在口中化为汁水了,而温知渝给她的,可是四分之一个寒瓜啊。
宋李氏千恩万谢的将那寒瓜放进自己随身带着的小篮子里,遮掩的严严实实的。
温霁看着宋李氏离开,眼神冷淡,温知渝察觉到了“怎么了?舍不得?”
“并非,只是觉得阿姐太过良善。”
温霁只是觉得这样的善良若是多了,是会让人得寸进尺的。
“那一点寒瓜带回去,李婶一家都能高兴一天,阿霁,别把人想的那么坏,大家都是普通人,或许不那么好,却也不会那么坏。”温知渝看着这小孩,每次都将人把最坏的地步想。
温霁乖巧点头,阿姐想让他信,那他信就是了。
“今日晚食吃凉面吧,阿姐给你做。”
宋李氏挎着小篮子,想着那小半个寒瓜,脚程都快了许多。
宋李氏往家里走的时候,和不少村里人都打了个照面,她不敢露出破绽来,这寒瓜可是个稀罕物,别人不说,被家里的亲戚长辈瞧见了,开了口,可不得切一牙子去。
“娘。”
宋李氏进了家门才算是松了一口气,接过自己大闺女递过来的凉水,一口气喝了大半碗。
她将篮子上干净的布子掀开,三个孩子都瞪大了眼,家里的孩子只瞧过,却从未吃过寒瓜。
“这是寒瓜,可甜了,比那糖水都好吃。”
“娘,吃。”小儿子流着口水。
宋李氏赶忙盖上布子“现在不行,等着你爷奶和爹下地回来了一起吃,先放井里冰着去。”
宋李氏的公婆和男人回来的时候,只觉得家里的孩子今日好像尤其乖巧,直到用罢晚食才明白怎么回事,宋李氏将井里吊着的寒瓜取出来。
宋李氏将寒瓜切了小块,一人一块,也能吃个三五口。
宋家人小心翼翼的品尝着难得的美味,天色已经暗了下来,落满了星子,大抵今晚的梦,都带着寒瓜的香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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