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代都市连载
无广告版本的都市小说《狩猎时代》,综合评价五颗星,主人公有吕律陈秀玉,是作者“指尖灵”独家出品的,小说简介:大山里什么都有,有本事取出来,就能赚大钱!吕律重生回1982年,在这个不禁枪不禁猎的年代,开启赶山人生!......
主角:吕律陈秀玉 更新:2024-07-06 06:0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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吕律随着陈秀玉进了屋子,被招呼着坐到炕上。
早已经准备好,一直在灶上温着的菜很快被马金兰和陈秀玉两人端上炕桌。
整整八道菜,早些天被送来的熊掌被他们生生留到了今天,烀得烂熟。
陈秀玉已经过世的父亲,也是顶好的猎人,以前没少吃熊肉,对熊掌这道菜,娘俩都很有心得,味道绝对不比吕律自己做的差。
他们还把家里的母鸡宰了一只,用去年晒干保存的榛蘑炖出来,妥妥的小鸡炖蘑菇,东北名菜。
这算是两道硬菜了。
另外就是生腌的小根蒜、凉拌的婆婆丁,一碗荠菜炒蛋,一份焯水凉拌的刺嫩芽,炒土豆丝和一碗熊腿肉炒大葱。
八道菜,别看野菜占了半数,但这也是待客极高的规格了,而且,这些野菜都是时鲜山菜,每一样都是好东西。
陈秀清见菜已经上来,立马将今天出去散步顺便到小卖部买来的北大仓酒盖子打开,先给吕律倒酒。
这酒酒质清亮透明,呈微黄色,幽香纯正,入口柔和绵甜,是款不折不扣的好酒。
以北大仓命名,是因其见证了北大荒开垦的过程。
这款酒,在后世可是黑龙江的地理标志产品。
大概是东北冰天雪地时日较长,喝酒有驱寒作用的原因,东北人大都善饮,就连不少女人也酒量惊人,有的时候两口子在家,经常能碰上几杯,胡天海地。
吕律盯着酒,在差不多二两的时候,赶忙让陈秀清止住:“酒是好东西,但喝适量了就行……你身上有伤,你也少喝点。”
“这怎么行,怎么也得满上。”陈秀清继续押酒。
满酒待客,这是规矩。
吕律很干脆地伸手将碗口盖上:“我酒量不行,喝多了怕是都回不去。”
“回不去就回不去呗,跟我一起住不就完了。”陈秀清笑道。
“那也不行……”吕律很坚决。
在东北,少不了酒,吕律也很好酒。
眼前的北大仓酒,他前世往来海城和东北,没少喝,兴起的时候甚至能对瓶吹。
不过,那是前世的事儿了,他可没忘记,自己最终弄得倾家荡产,就在酒桌上,这事儿,刻骨铭心,这一世,他不想重蹈覆辙。
见吕律坚持,陈秀清也不勉强,给自己也倒了差不多二两的样子,招呼吕律动筷。
旁边,陈秀玉和马金兰伺候着,吕律看了看她们,见她们没有丝毫上炕一起吃的意思,便招呼道:“大娘,老妹,一起吃啊,家里有客女人不上桌,这规矩可不太好,这是把我当外人呐。”
他直来直去。
终究要成为一家人的,他实在见不惯这种见外的规矩,毕竟是重活一世,这习惯在后世早已经被摒弃,那有哪么多讲究。关键是这桌上,就他和陈秀清两人,未免也太冷清。
想了想,吕律又说道:“王大爷这段时间,没少来给清子诊疗,他那么照顾,清子这能下地了,也得把人叫来,好歹也算是表示一番心意。”
陈秀清憨厚实在,不善言辞,吕律只能不把自己当外人地帮忙指点张罗。
听到吕律这么说,陈秀玉立马明白他的用意,屯里唯一的一个赤脚医生,关系得维续好。
而且,这段时间,王德民有事没事就会过来溜达一趟,原本那些换药之类陈秀玉或是马金兰就能完成的事儿,他都亲自上手,陈秀清才会恢复得那么快。
就冲这一点,就该请。
对,关系就得靠维续,多走动,才能四面开花。
陈秀玉立马应了一声,出了屋子去请王德民。
十数分钟后,王德民请到,笑呵呵地上了炕。
吕律更是叫上陈秀玉和马金兰,一起动筷,当然,也没忘记跟王德民说:“大爷,我是外地人,我们那边没那么多规矩,在我认为,都是人,大家都是一样的,我心里可没什么三六九等的说法,您老也别介意。”
他自己无所谓,不代表王德民这个老东北也无所谓,不少东北人家,哪怕到后世几十年,这样的规矩依旧遵守着。
殊不知,王德民点点头说道:“就该这样。说起来,这秀山屯的人,其实都算不上地地道道的东北人,可以说是来自五湖四海,讲究那些干啥。”
吕律微微一愣,这一点他还真从未听说过,连忙问道:“大爷,这有什么说道吗?”
“其实啊,咱们屯里最开始住着的老辈人,是清朝那会儿平定三藩后,流放到这边的驿站站丁,又叫站人。
那时候老毛子侵入外兴安岭(雅克萨战役),所以,出于驻守和军事的考虑,清朝从吉林到瑷珲,设了不少驿站,促进边防,这些驿站,用的就是我们祖上那些没什么罪,被事情牵连而被流放的人。
东北这边,被清朝视为龙兴之地,他们入关后,就将这边封了起来,不准外人进入。
这一封就是两百多年,所以,明明是好地方,却没什么人,鄂伦春、满族人等,才是这里的原住民。
再后来,闯关东来的人更杂,小日子为了掠夺咱们这的资源,更是将分布四处的人汇集到一起逼着为他们卖力。
所以,细细说起来,咱们这屯,祖上云南人、广西人、广东人,山东人、河北人……都有,真正的五湖四海是一家!我祖上就是云南人。”
王德民说起这些,如数家珍。
吕律也听得津津有味。
他原先只知道,清朝对这边进行长达两百多年的封禁,所以,孕育出了东北这大好的资源。
只是可惜了这大片的黑土地,明明种啥长啥,却两百年闲置。
没想到,秀山屯还有这样的来历,而且,似乎有不少屯也是这样形成的。
却听陈秀清说道:“我曾听我爸提过,我祖上也是云南的。”
吕律又是微微一怔,前世入赘陈秀玉家里,他可从没听这么说过,他顿时笑了起来:“我也是云南人,小时候随母亲流落到海城的。”
这一说,还凑一块儿去了。
屋里气氛一下子就热闹起来。
这一顿饭吃下来,有说有笑,就真的有滋有味了。
大半个小时后,桌上只剩下些许残羹,吕律只喝那二两,但王德民被他和陈秀清轮番敬了不少,吃饱喝足后,跟几人打过招呼,哼着小调优哉游哉地回去了。
吕律也准备走,却被陈秀清拉住。
“还有事儿?”吕律问道。
陈秀清点点头,小心地从怀里取出一个布袋,将里面半干的熊胆取了出来:“这熊胆,本该就是你的,我不能要。”
“别忘了那个规矩,山财不可独享,何况,我就是捡了个便宜。”吕律推了回去。
小说《狩猎时代》试读结束,继续阅读请看下面!!!
上一世,吕律是在五年后才认识的陈秀玉,那时候,他已然三十岁了。
十六岁到北大荒农场当知青,八年知青生涯,外加回到海城耽搁了一年。
他今年刚好二十五岁,而这个时候的陈秀玉,应该刚十八。
都是大好年华!
一路紧赶,回到地窨子后,吕律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换了套干的衣服,然后拢了火,烧得旺旺的。
大铁锅里加上水,先把草药熬上,潮湿的衣服找了杆子担着,就在土灶旁晾着。
在这山里折腾了几天,这套衣服其实已经弄得挺脏了。
但考虑到自己衣服不多,接下来还得继续在这山里头折腾。
加之现在的身体不太对头,也就选择当一把懒汉,晾干了接着穿。
今天这一耽搁,灰狗子只弄到两只,剥皮处理他已经很娴熟了,很快完事儿。
等药熬好喝下,眼看天色已晚,他干脆倒水煮了高粱米,然后又将两只灰狗子的肉剁小,狠狠心多放了点油。
将肉拌着刚得来的辣椒好好地炸得金黄,算是给自己补补。
吃饱喝足,他正准备上床捂着被子好好睡上一觉,却在这时,隐约听见了类似狗叫的凶狠声音传来。
这不是狗叫,而是狍子。
吕律一下子分辨出来。
狍子只有在求偶或是遭遇危险时,才会发出这种叫声。
很难想象,属于鹿科,也常被叫做矮鹿的狍子,发出的不是呦呦声,而是这种声音。
听声音是从草甸子方向传来的,吕律不由心头一喜,难道是上套了?
他提了刀子,穿上烤干的大衣,钻出地窨子,放眼一看,不由心头大喜。
好家伙,一只大狍子正疯狂地在自己设套的地方横冲直撞,试图挣脱套在脖子上的绳套。
插在地上的桦树条早已经被荡平。
可狍子不是野猪不是熊,只是二三十公斤的中小型食草动物,没那么大劲。
而且,套住的还是脑袋,这番挣扎,只会让钢丝绳在它脖子上越勒越紧,加快小命的终结。
而就在几十米开外,几只狍子还炸开着屁股白毛,回头朝这边看着。
那屁股上的白毛,像极了一个心形……
“这特么是在为我点赞么?”
吕律笑呵呵地说了一句。
不过,袍子还是得宰杀,把血放干净的肉才好吃。
放血,当然是活着的时候好放。
吕律立马朝着狍子跑了过去,到了近旁,另外那几只狍子似乎才反应过来,蹦跳着一溜烟地跑没影了。
吕律到了陷阱边,猛地一把抓住狍子那一对分小叉的角,这货挣扎得越发凶猛。
直到它挣扎得有些筋疲力尽了,吕律趁机抬脚跨过它后背。
双腿夹着,刀子从颈部动脉对穿而过,然后人就跳到一旁。
任凭狍子在地上疯狂翻滚,直到绝了气息。
他将钢丝套取掉,扛着狍子返回地窨子旁边的草地。
袍子开膛剥皮的时候,气味呛人,不能在地窨子里处理。
吕律只得在外面生了堆火,一边烤火,一边开膛剥皮。
开膛后,肠子被他直接扔河里,顺水飘走。
至于心和肝,则被他随手挂在一旁的树枝上。
这玩意儿,弄熟了,可是美味。
忙活了一个多小时,算是处理完毕。
袍子皮也被他简单铲了油皮,用框子绷紧,塞到仙人柱里面晾着。
肉则被他搬进地窨子。
刚刚吃饱,要不是肚子受不了,他还真想起锅煮上一些。
现在,只能是简单抹了点盐,挂在土灶上边熏着。
一夜安睡。
药吃得及时,草药汤水他也下得猛。
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,他发现自己身体一身轻。
感冒那事儿,算是被他扼杀在摇篮里了。
身体既然没事儿,当然得上山。
入了这深山,可不是来当老狗子混吃等死的。
总有那么些脾气古怪不融于人群,或是家中变故,无心再打理家业的人。
选择远离人群,进山里过着避世的生活的人。
对于这一类人,人们通常就叫他们老狗子。
吕律在这远离村屯的山里,住地窨子里边,就有点老狗子的味儿。
不过,他很清楚自己是来干嘛的。
提了斧头,取了弹弓和泥丸,吕律再次上山。
他想先到昨天陈秀清被熊瞎子伤到的地方去看看。
一来确定一下那树上的究竟是不是蜜蜂。
二来那两条猎狗也得处理一下,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活的。
一路没有耽搁,大半个小时后,他抵达目的地。
从一棵横担在河上的大树杆上越过河流,到了河流对岸。
脚一落到那片地方,吕律就打起十二分精神。
无法预测这熊还会不会在在这片区域逗留,万一还在,突然暴起伤人,那可就危险了。
到了河岸旁边不远处的那棵大椴树下,吕律瞅了瞅,此时天气升温,已经有十多度。
那树干半腰的洞口,进进出出的,果然如自己所猜测的那样,是一群东北黑蜂。
黑蜂体色偏黑,采集和适应能力强,适合在东北生存。
就在这树下的杂草枝叶上,随处可见死掉的黑蜂。
昨天于它们来说,就是场劫难,劫难一过,还得为生活奔忙。
此时,早已经有蜜蜂带回了花粉花蜜。
当然,也有不少在清理着巢穴,将死去的同伴,一只只地抓着,投放到远处。
黑蜂开繁得早,现在,正是蜂王开始大力产卵的时候。
必须得努力保证蜜蜂幼虫和蜂王的食粮。
随后,吕律看到了已经僵了的花狗和黑狗。
花狗脖子到脑袋被熊瞎子抓破,断了动脉,血流了一地。
原本以为只是腰部废掉还能活着的黑狗,伤势也比想象中严重。
肚子被熊瞎子掏破,断了的肠子流了一地。
可惜了两条好狗。
吕律看了看附近,选择一棵大松树下,挖了个坑。
按照猎人们的习惯,将两条狗都埋在了树下,然后起身继续往上搜寻。
昨天,陈秀清是开了枪的,可是掉落的枪,十有八九就在这片地方了。
估摸着花狗向林中逃窜的路径,吕律很快找到了踪迹。
顺着一路跟过去百多两百米的样子,他就看到了那把摆在地上的枪。
吕律看到那枪的时候微微一愣,这是在清末就已经诞生的汉阳造,七十年代早已停产。
用的是7.92毫米的圆头子弹,能一次装填五发子弹,三百米内,威力很大,用来打熊,完全没问题。
他快步走了过去,将这把枪捡拾起来。
这把枪有些年头了,枪身上遍布的划痕和裂纹,尽显沧桑。
他看了看枪里还剩下两枚子弹,有些奇怪昨天陈秀清为什么只开了三枪。
将子弹上膛,吕律想了下,看昨天的情形,那熊瞎子是受了伤的,也不知道伤得怎样。
再看看手中的枪,犹豫了一下,找到昨天熊瞎子离开的位置。
果然看到地上留下的一滩滩血迹和熊瞎子脚印。
“这血流得不少啊!”
吕律眼睛一下子眯了起来,当即提枪掐踪跟了上去。
如果这是一头没受伤的熊瞎子,吕律绝对转身就走。
但现在,这是一头受伤的熊瞎子,虽然不知道伤情严重到什么程度,但总比完好时猎杀的机会要大得多。
单是熊瞎子身上的油,就已经让他无比眼馋了,更别说能换大钱的熊胆了。
一个熊胆,哪怕是最差的,也顶得上自己打好多天灰狗子。
他走得极慢,速度比平日慢了一倍,枪端过脸,异常的小心谨慎。
这一跟,就直接跟过两道山梁,在一片桦树林子里。
他忽然注意到,地面上熊瞎子留下的血迹和脚印变得混乱,身形立马停了下来。
熊瞎子落脚时,总会在落脚点四周转圈。
一方面是查看周围情况,另一方面也是在留下自己的气味标识。
类似于小型领地划分,防止其它动物侵入,目的还是为确保自己安全。
所以,在看到这些转圈的痕迹时,就得万分小心了。
吕律单枪匹马,手中只有汉阳造一把,没有猎狗帮忙寻找踪迹和示警,他只能通过自己仔细的观察,来确定熊瞎子的位置。
即使这样,熊瞎子也有可能从自己料想不到的地方蹿出来,给他来一发。
老话常说,富贵险中求。
吕律小小心翼翼,目光透过枪星,树上、树后,遍及周围仔细扫视。
他就连耳朵也都支棱起来,仔细听着任何声音。
确定安全后,这才往前迈步推进一下段距离,如此重复。
“咔嚓……”
就在他摸出七八米的时候,脚下踩到的一根树枝忽然断裂。
声音不大,但在这寂静的林子里,显得异常撩拨神经。
吕律神情猛地一震,抬枪四处扫瞄。
就在这时,右边二十米开外,一棵粗大的桦树后忽然传来响叶子的声音。
紧跟着,一头体重差不多有两百公斤的熊瞎子探出脑袋,看向吕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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