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代都市连载
《夫君不好找》是作者“可可大苹果”的倾心著作,郑瑰意王安济是小说中的主角,内容概括:丧母,退过亲,父亲不得势,大龄,个性刚硬直接,一个集齐了所有难嫁因素的侯府嫡女,要怎么获得幸福?萧朝煦觉得这郑瑰意冷血刻薄爱算计,见死不救,又锱铢必较,相处一段时间后发觉,她哪里是这样的人,自己真是对她有很多误解,她明明又聪明又善良。...
主角:郑瑰意王安济 更新:2024-03-07 14:4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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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郑瑰意王安济的现代都市小说《短篇小说夫君不好找》,由网络作家“可可大苹果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《夫君不好找》是作者“可可大苹果”的倾心著作,郑瑰意王安济是小说中的主角,内容概括:丧母,退过亲,父亲不得势,大龄,个性刚硬直接,一个集齐了所有难嫁因素的侯府嫡女,要怎么获得幸福?萧朝煦觉得这郑瑰意冷血刻薄爱算计,见死不救,又锱铢必较,相处一段时间后发觉,她哪里是这样的人,自己真是对她有很多误解,她明明又聪明又善良。...
第二日,郑瑰意正被小圆伺候着梳头,就听到李大娘叫了一声,然后急忙地跑过来禀报。
这头小圆正和她说着早晨该吃点什么,说厨房今日煮的都是她喜欢的。
见李大娘着急进来,小圆还皱眉头了,停下和郑瑰意说话,问李大娘:“什么事情这么着急?小姐不喜欢的。”
郑瑰意也转头看向李大娘。
李大娘莫约四十出头,一身黛衣,梳着简单的发髻,人看起来麻利地很,平日负责院子打扫,说话也是嗓门很大。
她清咳了一声酝酿着,才开口说:“禀告小姐,刚我打扫后院花丛的时候,发现一个人晕在那里,不知道死了没有。”她想到刚刚的画面,又忍不住搐了一下,大清早的真是被吓到了,真是不吉利。
郑瑰意听到后站了起来,让小圆伺候着穿好衣服,才慢悠悠地往后院走去,隔着两丈远,她就看到了那穿玄色衣服的男子倒在了草丛里。
她看到那衣服的料子用得极好,虽然她远离京城多年,可她还是认出了,这种布料,能穿上的,起码得是侯府以上的身份,想到这里,她不禁皱了一下眉头,厌恶的神情稍纵即逝。
“来人。”她吩咐道。
“在。”
“看看还活着吗?”今年过年她上香了,还是头香,说明今年能顺顺利利的,而且她的签,写的还是心想事成,怎么这么倒霉遇上这种事?
护卫过去探了一下这名晕厥男子的鼻子,道:“还有气息。”
只见郑瑰意慢条斯理的开口,“把他拉走,小心些。”
两护卫以为是让他们仔细些别伤着这个男子,遂动作还是挺轻缓,小心地拖起这名男子,往大门的方向上走去。
她继续说道,“别脏了刚打扫的地。”说完又皱着眉头,神情看起来是生怕他脏了自己的地方,而不是让护卫小心人。
护卫听到手上的动作加快,怕真的脏了刚打扫好的庭院。
小圆见状,赶紧跟了过去,帮小姐监督着。
郑瑰意转身回到了房间里。
不一会儿,小圆进来了和郑瑰意说,“小姐,我刚看着了,一点没脏。”说完还觉得自己完成任务了,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。
然后又继续说道,“小姐,你看到这男子的脸了吗?长得可比表少爷还要好看呢。”小圆嘴里的表少爷,是鹿岳书院院长的孙子,今年二十出头,小圆可喜欢他了,觉得他温文尔雅,说话斯斯文文,一点距离也没有。
“没看到。”她刚就是特意不看的,听完小圆这样说,她打趣道,“你看过几个男子?”小圆生活圈子单一,这些年她又不喜交际,自然小圆也更加看不到几个人,每天看得最多的,大抵是她房间外的风景在,怎么还能知晓谁好看谁不好看?
小圆笑道,“虽然我看得少,但是我还是能分辨的,像我就觉得,小姐是世界上最好看的人。”说完她停顿了一下。
“不把表小姐算进去的话。”补充的也是很快。
这时郑瑰意哈哈大笑了起来,不愧是小圆,实诚的很。
两主仆有说有笑的,小圆伺候着郑瑰意用膳,倒是把刚刚发生的事情忘记了。
院外
一行黑衣人正费力寻找着,“看到人了吗?”
“没有。”
“要是没找到,我们脑袋都得没,赶紧继续找。”为首的人低声对身边人吩咐道。
见忽然大门有动响,他们赶紧隐藏起来,两个仆人打扮的护卫将人放在几丈外就转头离开了,为首的一看那玄色衣服就知道,人是找到了。
等着门一关,他赶紧跑了过去。
“大人。”他马上扶起了男子。
原本还昏迷的男子,瞬间睁开了眼睛,那眼神似鹰,好像什么都逃不过他的眼睛,他转头看了一下别院,起身对侍卫说,“查一下里头住了什么人。”刚刚的对话,他是听得一清二楚。
又问侍卫,“世子在哪里?”
“大人放心,世子一直在驿站等着你。”
男子点头,擦了一下脸上的灰尘,“走吧。”一行人离开的很快。
用完膳以后的郑瑰意,开始每日雷打不动的抄经,这些年也因着抄经,她的字好看了许多,她忍不住想道,母亲知道,应该会很欣慰吧。
“小姐,你刚吩咐让李叔驾马车把人送到医馆,李叔说,人不见了,这可如何是好啊?”小圆有点紧张,脸上露出担忧的表情,不会是被饿狼叼走了吧?
郑瑰意笑了一下,道:“不见了才好,小圆,吩咐下去,我们院子里,一直都没别人。”说完也不管她的反应,又继续开始写。
小圆虽然疑惑,但是还是照做了。
在她看来,小姐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人,会写字会画画,还会计算,所有看过的东西都能记住,就连书籍的位置,都能知道乱没乱,既然是她吩咐的,那肯定是有道理的。
三月底刚好是表小姐王安素的生辰,郑瑰意赴约前行,这也是难得她出门的时刻,小圆早早就开始准备,衣服也是前一天拿出来,还从妆奁盒中拿了许多头饰,让郑瑰意挑选。
见她指的都是些繁琐又张扬的头饰,郑瑰意但笑不语,这是她从京城带过来的,但带过来后是一天都没有戴过,在书院的时候,每日忙着上课,不方便佩戴,来了这院子,不用见人,更加是疏于打扮。
“是表妹生日,不是我生日,这么张扬,不太好吧?”她提出疑问。
小圆听了马上明白过来,回道:“是的是的,是奴婢想茬了,等小姐生日再带这些。”又继续问,“那衣服呢?”她指了指找出来的翠绿色衣裳,底边还镶着金线,特别是到了晚上,随着光线会闪闪发光,穿上去像仙子,小圆觉得穿这身去,指定能惊艳全场。
郑瑰意心里叹了一口气,这丫鬟心是很好的,就是搭配不行,选的钗子红色,衣服绿色,这红红绿绿的,实在是太热闹了,唱戏都没这么热闹。
“穿丁香色吧,我记得上回舅母给我了一匹布,做成衣裳后我一直没穿呢。”她心里早有主意。
小圆听后转身,赶紧去箱子里找,好像是有,但是她没什么印象了,也忘记放在哪里了。
郑瑰意看着她找东西,自己给动手起来了,头上戴着点翠步摇发簪,还描了眉,涂了点胭脂,看起来比往日还精神些,她皮肤极白,涂上胭脂以后,脸就更鲜艳了,昔日那京城贵女的风范,好似又回来了。
小圆拿着衣裳过来,看到郑瑰意后赞叹道:“哇,小姐今日真好看,哎,”语气又一下子低落了,“要是我能多会几种发髻就好了,能把小姐打扮的更好看。”说完还惭愧了起来。
“无妨,我自己会也是一样的。”往日那些丫鬟,梳起发髻来她都是不满意,她都自己动手,久而久之,竟会了一身梳妆本事,现在想想,也算是好事。
小圆道:“真好,今年是第四年,小姐终于可以带点有颜色的东西了。”
前三年在孝期,郑瑰意基本穿白色衣裳,头上发簪都不带一个,偶尔装饰,也是白色小珍珠簪,也是今年出了孝期后,才穿得热闹些。
听到小圆的话,她原本还在整理的手,停了下来,看着铜镜里的自己,有点陌生,也是,她转念一想,四年了,斗转星移,人和事都变化了,走了的人不会再来,留下的人还要继续活着。
打扮好后,她就准备出门了。
走至门口,她就着丫鬟的手上了马车,往鹿岳书院赶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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