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代都市连载
主角林毅张华的军事历史《回到明末去当兵》,文章正在积极地连载中,小说原创作者叫做“不到黄河不死心”,故事无删减版本非常适合品读,文章简介如下:惊天伟业从小兵干起!现代特种兵穿越到了明末成了一个小边兵,没有任何外挂,有的只有特种兵的体质和一腔兵者热血,时值朝廷腐败,内忧外患,天灾人祸,千疮百孔,大明朝已如风口之灯……管他呢,上天既然让老子来到这个乱世,身为兵者就要执干戈以卫桑梓!看我凭一双铁拳,内惩国贼,外驱鞑虏。...
主角:林毅张华 更新:2024-03-23 04:5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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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林毅张华的现代都市小说《完整篇章回到明末去当兵》,由网络作家“不到黄河不死心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主角林毅张华的军事历史《回到明末去当兵》,文章正在积极地连载中,小说原创作者叫做“不到黄河不死心”,故事无删减版本非常适合品读,文章简介如下:惊天伟业从小兵干起!现代特种兵穿越到了明末成了一个小边兵,没有任何外挂,有的只有特种兵的体质和一腔兵者热血,时值朝廷腐败,内忧外患,天灾人祸,千疮百孔,大明朝已如风口之灯……管他呢,上天既然让老子来到这个乱世,身为兵者就要执干戈以卫桑梓!看我凭一双铁拳,内惩国贼,外驱鞑虏。...
蒿草动了一下,一个身影闪到了林毅后面的一棵大树后,不动了。
“竟然有人跟踪老子?”林毅双眼立刻有了杀意,双眸精芒一闪提气纵身就蹿上这棵的半腰暂时稳住了身子,然后他双脚一蹬树干,身子就射出去了,像鹰抓燕雀一般正落到那棵大树身后,一把就勒住了那人的脖子。然后另一手的钢刀就压到脖子上了,“别动!”
但是林毅瞬间就觉得不对了,四目相对,尽皆愕然,刘海独辫,白皙雪颈,林毅的胳膊碰到了胸前的一团弹揉,他赶紧松开了,“是你?”
竟然是他的死对头张小颖,本来她蓄谋不给林毅吃晚饭,以报复他惹急了她,但是军所里兵将全都排队打饭完了,林毅也没有出现。张小颖也不顾上吃饭,往林毅的营房而来,半路上正遇上林毅提刀翻墙而出,她先把他当成逃兵了,要喊时有些不忍,便悄悄地跟出来看个究竟,一直跟了好几里,没想到暴露了。
长这么大第一次跟男人身体如碰撞,情窦初开的少女真是懵了。
虽然林毅手胳膊松的都及时,但张小颖那如花似玉的小身板哪架得住这一下,惊愕之余,“啊”地尖叫一声,往后踉跄两步,摔倒在地。
这一下两个都一阵的脸热心跳,特别是张小颖脸早红到了脖根处,呼吸都急促了。
“怎……怎么是你?因何跟踪我?”林毅觉得没意思了,说着转过身去。
“我跟踪你?”张小颖稳定下来,夸张地瞪着两只圆眼睛,又开始不讲理了,“这里又不是你家的,你能来……我怎么不能来?”张小颖说着站起来不顾摔疼的屁股,嘴不饶人。
林毅也不再理她,知道跟她扯下去没个完,也没是非道理,把刀还匣,转身就走。
“你干什么去?该不会当逃兵吧!”
这个字眼如钢刀般刺痛了他,林毅站住了,穿越前他可是当了八年兵,五年特种兵,对逃兵这个词感到耻辱。
“就算我是逃兵,也轮不到你个小丫头片子管吧?”林毅冷笑。
“怎么轮不到,我爹的百户可是世袭的……”张小颖认真道。
“可惜你是个女儿身。”说出这句话,林毅后悔了,太没水平了。
“女儿身怎么了?”张小颖还是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。
林毅不再理她,转身就走。
张小颖撅着小嘴,停了一会儿径直又跟了过来。
“你不会真的打算离开这个所吧……”张小颖看林毅越走越快,头也不回,她小跑都有点跟不上了,越拉越远,一脸的着急相。
“我是不会当逃兵的……天要黑了,你赶紧回吧。”林毅觉得这小丫头片子还是有些单纯,已经暴露出了“她害怕他走”的心迹,林毅嘴角往上弯出一个弧度,劝她道。
“那……你干什么去?”
“打猎,我要吃饭。”
张小颖站住了,有种自责感,觉得自己有些过分,刚想央求他回去,她哪怕给他再做一些补偿,突然感觉腿上像钉子钉了一下,“哎哟……”站立不稳扑通一声跌倒了……
林毅一惊回头一看就蹿过来了,但是离张小颖还有几步时林毅站住了。
张小颖的身边有一条大眼镜蛇,一米多长,鸭蛋粗细,全身泛黄的花纹看着瘆人,更瘆人的是这丑东西也发现了冲过来的林毅,又扁又宽的三角形脑袋立起来半斤多高,两只凸出的绿豆般的眼睛闪着阴森之光,盯着林毅,嘴里不住地“显摆”着它的特殊武器,与林毅对峙着。
这时张小颖已经不能动,林毅知道她被这东西咬了,这剧毒的毒素注入人体之内数秒就能让人晕迷,如不得到及时的救治,很快就会死亡。
眼镜蛇虽然厉害,但林毅却不怕。穿越之前,身为海军陆战队的他,野外求生,孤岛求生,深山老林求生,水里求生,这些项目可不是白练的,今日算派上用场了。
林毅挥刀跳过来,唰唰唰舞了几个刀花,唬得这东西对着林毅吡吡地喷毒液,一道一道白色的弧线射向林毅。但是它每喷一下,注定要落空,早有准备的林毅用的是秒闪步,其中只有一次这毒液喷到了他的刀上,眼镜蛇一看今天遇到了克星,抹头就逃。
林毅知道他已经黔驴技穷了,毒放完了该他下手了,蹦起唰唰两刀,再看眼镜蛇先断七寸,然后腰断数截,散落在草地上不动了。
林毅来到小颖面前一看,小颖面色苍白,人事不醒。他赶紧一检查,果然左小腿上有咬伤的痕迹,伤口红肿,中间部位开始发黑,林毅知道毒性正在扩散,必须排毒,再背她去所里根本来不及,情急之下,林毅扔了刀子,用嘴开始吸伤口的淤血,然后吐到草地上,吸了好几口直到伤口处黑紫的色变成了鲜红的血。
然后把小颖轻轻放下,用刀把自己身上的内衣割下一条简直包扎了伤口。这时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,林毅刚想把她背回所里,但他饥渴难奈,上午挑了四十担水,中午饭就吃了几口饭,到了现在水米未沾唇,看来今天弄不到猎物了,林毅就看到地上的残蛇了,就让它来给自己补充营养吧。
林毅知道这蛇虽毒,但是去了毒素还是大补。
找来干柴,从小颖身上找出引火之物,先燃起火照亮,然后把那蛇挂起来用刀扒去皮,然后弄成数段用枝穿着在火上烤。
一股股蓝烟和可爱的噼啪声响起,散发出阵阵的香味儿,很快林毅做成了几大串“烧烤”。虽然没有后世的佐料,但饥不择食也不讲究那么多了,能填饱肚子就行。
咬一口,顺嘴流油。林毅从来也没吃过如此美味的烧烧,这才是纯天然食品。
几串蛇肉下肚,林毅觉得腹中有底了,肚里暖暖的别提多舒服了。
林毅正吃得起劲儿,地上的小颖睁开了眼睛,葡萄般的双眸看了看眼前的篝火,又回忆刚才腿上缠着的地方还是刺疼,她旁边还有一些污血,她便明白了,心里满是感激,她慢慢地坐了起来了,用怯怯的声音道:“林大哥,谢谢你救了我……”
林毅一回头,看到到小颖从地已经坐起来了,脉脉含情地注视着他,声音非常的温柔,林大哥?还是第一次有女孩子这么叫他。林毅心中一动,微微露出点笑容,“不用谢……今后你只要不整我就行了。”
“小颖调皮,对不起大哥了……”小颖脸一红满满的歉意。
看她真心道歉,林毅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,向她摇了摇头,“伤口还疼吗?”
小颖摇了摇头,“好多了。”
“饿吗,来,给你……”林毅递过去一串。
“这是什么?”小颖拿在手中,用鼻子闻了闻,觉得很香。
“吃了我再告诉你。”
“嗯,好吃。”小颖咬了一口,肉嫩酥滑,美味胜过她烧的饭菜,美丽的双眸瞥了林毅一眼禁不住赞道。
“那就再吃一串。”林毅又给她递过来一串,小颖一口气也吃完了,两串肉吃得她双颊绯红,腹中暖暖的已经饱了。
“林大哥,这是什么肉呀这么好吃?”小颖抹了把嘴上的油黑问道。
“就是它的肉,它咬了你一口,我们吃了它的肉,这算扯平了。”林毅说着用吃完肉的小树枝一指不远草丛中的蛇皮、蛇脑袋道。
“啊……咳咳……”张小颖大惊,她害怕蛇更没吃过蛇肉,想着眼镜蛇恐怕的样子,她恶心起来,连咳几声,接着又是挖嘴又是掏喉咙,想把肉吐出来,但那根本就是徒劳。
林毅笑道:“吐不出来了,不过别怕,这东西没了毒液了肉是大补,能吃上是我们的福气走吧。”说着,林毅把火弄熄。
小颖只好作罢,站起来,又想摔倒,林毅只好背着她走。等回到所里,天已三更天已经过了,刚一进院,蹿出来几个军汉就截住了他们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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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顿折腾,林毅也不感觉饿了,把自己那件甲衣领回来,也不管张华如何埋怨,他倒头便睡。
第二天张华帮他把床铺什物搬回营房后人就没影了,说是掘地种菜,可是当林毅走到菜地一看,农具都在这放着,一个鸟兵都没有。
“还愣着干什么,不去挑水?”正这时,身后传来一个清丽的声音。
紧接着咣当一声,扁担摔地上了。
林毅一回头,发现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站着一个漂亮的小姑娘。
个头高挑,一身得体的灰布青衣,将她的小身材,衬托得亭亭玉立。肌肤白皙,一根乌黑的马尾辫儿在背后长长的拖着,前面留着刘海,使她的苹果圆脸,显得更加可爱。
五官生得很是标致,眉似春山,圆圆的双眸如两汪清水,琼鼻高挺,朱唇玉点,眼角眉梢带着怒怨之气,盯着林毅。
林毅一眼就认出了这便是张百户的独生女张小颖,由于昨天晚上偷窥风波,她洗澡的样子一下子就从林毅的脑海里蹦了出来。
林毅倒先觉得不好意思起来,好像做了什么亏心事似的,也没理她,低头把扁担捡起来,挑起两个空桶急匆匆就走。
一边走林毅心里一边敲鼓,看这样子,她到底知不知道昨晚上看她身子的人就是自己?
“你今天须得挑20担。十担做饭用,十担用来浇园。”又撂下一句冰冷的话,打断了林毅的思绪,林毅再转回头看时,小姑娘向他扁了扁嘴转身走了。
20担就20担,这算个什么?比起特种兵的拉练,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。
林毅满不在乎,到了山下小河旁,灌满两桶水,挑起来就走。
其实这两桶水很有分量,这两只大木桶,加上硬木扁担,只这一套道具就有20多斤,再加上两桶水的重量超过百斤。
林毅挑起来健步如飞,只半个时辰20担水便挑齐了。所里面的大小水缸全满了,菜园子也浇完了,不过此时他也满脸是汗,气喘吁吁了。
一是因为天气真热,而是因为他身体还没完全康复,身子还很虚,这20担,每担水要往返几百米,也算是重活了,别人一天才挑这么多水。
张小颖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,看着林毅像是不认得了一样,所里的兵走走来来,她见过不少,从来没有见过挑水如此麻利之人。要让她挑,估计一担水也挑不来。
“这个可恶的家伙,其貌不扬,真有劲儿啊!那好,姑奶奶今天就好好使唤使唤你,昨天晚上谁让你占姑奶奶便宜的?”
穷人的孩子早当家,别看今年她才十四岁,已经在这里替她母亲干了四五年了。
张小颖可不是个逆来顺受的柔弱姑娘,这些年她爹手下的兵痞她也见得多了,对那些胆大妄为者,她有自己的应对招数。
尽管他爹也是个不称职的百户,这些年几乎经常走穴。特别是自他娘病故之后,张百户夜不归宿是正常现象。
但是由于他们家世代都是世袭百户,张百户的威名还是有一些的,不管他人在不在,他定下的几条铁纪,没人敢睬,踩了之后不是死,就是他逃亡。
因此下面这条河当兵的除了白天挑水之外,其他时间是没有人敢涉足的。
张小颖从小在这里长大,小时候常在河里嬉戏,这两年变成了她专用的沐浴河。
不成想,林毅这个楞头青闯了进来。
当时林毅狼狈而逃,张小颖已经认准了他,知道他是那个病秧子,又看到岸上他的甲衣,更觉得他跑了和尚跑不了庙了。
她上岸穿好衣服之后,拿着林毅的甲衣回所里就交给了他爹的一名亲兵。刚好她爹昨天晚上二更时分破天荒回所里来了,才发生了那些事。
现在张小颖也知道了,林毅是个能杀死两名鞑子而侥幸存活下来的战斗英雄,羡慕之心萌动,对昨晚之事觉得自己有些冒失了,但那件事绝对不能就这么算了。
“还没完,再加20担!”张小颖语气仍然是那么凛冽,但脸上的怒怨之气已经消了不少。
刚把扁担放下,抹了一把脸上的汗,坐下来要休息的林毅听了这话,眼睛就瞪起来了。
“怎么不服气吗?我说再加20担,你没听到吗,现在就去给我挑!”
张小颖煞有介事,两个大眼睛瞪得更圆了,盛气凌人,命令的语气。
“不是说好的20担吗,怎么就不够了?”林毅跟她理论。
张小颖忽闪着大眼睛,晃着小脑袋,“那20担是吃饭浇水够用了,但今天翻菜园,弟兄们都要洗澡,再挑20担还不一定够呢!”
“小丫头片子,你敢整我?”林毅额头青筋迸起来了,菜园子根本就没人,就扔着几把破锹烂锄,那些兵痞早找借口溜了,他可不是没脾气之人。
“整你怎么了?”张小颖晃着小脑袋不屑道。
“你难道不知道我是冤枉的?”林毅坏坏的一笑。
“活该你!”
“你……”林毅气得大喘气,“你就不怕我揭发你下河洗澡,让抽你三百鞭?”
林毅看她是个小丫头想威胁她一下,用手指着她摆出个狠像。
“你敢?”张小颖小脸一红,“我要把昨天晚上你的事说出来,信不信我爹扒你的皮?”
真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野丫头,林毅硬是没脾气了。因为林毅不是个傻逼,如果张百户知道事情的真相,就算他六亲不认,执法如山,也是他罪最大一些,张百户肯定饶不了他。
“好好好,算你狠,我这就去挑。”林毅只得妥协了。
再挑20担水对他来说不算太难,但是这个野丫头,要是豁出脸去向她的百户长爹爹告他的恶状,再渲染些添油加醋的情节,他林毅吃不了就得兜着走。
林毅当然知道轻重,觉得这野丫头不是个省油灯,真是小看她了。
林毅一副认栽的表情,拿起扁担,挑着水桶转身就走,不小心被脚下撒的水滑了一跤,差点把水桶扔了,弄的叮当乱响。
惹得张小颖抿嘴一乐,百媚俱生,随即又恢复了一脸得胜者的狠色,看着林毅的背影,她又露出了不无得意的表情,觉得整这个大头兵有点儿意思。
林毅到了河边,河风吹到身上的汗,惬意无比。
清澈的水映出他的倒影,他觉得上帝给他的第二次容貌不错,个头不高不低,身材是精瘦的那种,五官端正,浓眉阔目,直鼻方口,面部微微有些发黄,他知道这是他营养不良、身体尚未完全康复的缘故,总之,他认为自己是一个很阳光帅气的小伙子。
接下来一口气又挑了20担水,这一下天快午时了,再看院子里,厨房中,所有能盛水的地方全都是水啦,还余下满满登登的两桶放在那里。
“我的大小姐,这下可以了吧!”林毅长出了一口气,这一上午的水挑的他两腿酸软,衣服汗透了好几次。
张小颖俏皮地撇了撇嘴,“今天可以了,明天60担。”
“六……别说60担,80担也行,可是我的大小姐,水挑来放哪儿?”林毅知道这个野丫头是要往死里整自己,就故意不生气,嬉皮笑脸的对着她道。
“让你挑你就挑,我……我自然有办法,我现在就让他们挖坑。”
“最毒莫过女人心!”林毅简直无语了,她真要在院中挖个大坑,那累死他也挑不满,这个臭丫头!
林毅不再跟他纠缠了,知道跟这蒸不熟,煮不烂的野丫头就是掰扯到天明,也不会有结果。
他回到自己的屋里,洗了把脸,躺下休息了一会儿就开饭了。
从今天开始,病号待遇没了,现在没人替他打饭了,一切得靠他自力更生。没有人伺候他,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卒。
不过今天身子恢复的比昨天都强,干了这么重的活,流了这么多汗,只是感到很累很饿,心口的伤不感觉疼了。
他拿着碗来打饭,掌勺的还是这个张小颖,别人两勺米,一勺菜,而轮到他时,张小颖冲他甜甜一笑,只给了半勺米,半勺菜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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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个躯体经过融合之后,林毅的伤势恢复得很快,新事物代替旧事物,往往都凸现出勃勃的生机。
林毅身上有伤,需要大量的营养。尽管这些边兵伙食质量不高,都是一些粗茶淡饭,仅仅能够糊口而已,但是对于生存适应能力很强的林毅来说已经很满足了。
加上这几天,他躺在床上,脑子可没闲着,思考了不少问题,这也都需要能量。
他现在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,明末是个什么样的时代?崇祯是个什么样的皇帝,面临的是怎样一个烂摊子,最后结局如何,这些生前在学校,后来通过影视小说他有清楚的了解。
他知道皇太极野心勃勃,还有那个传奇人物多尔衮,都已经登上历史舞台啦。鞑子们已经开始入关肆虐中原了,而大明内部如一盘散沙,到处上演着各种形式的官场斗。各地的农民起义风起云涌。
现在是公元1636年,也就是说再过八年,崇祯帝就要到煤山那棵歪脖子树上上吊了,大明朝也就该改朝换代了。
叱诧风云的李自成,与之齐名的张献忠,都算不上英雄,那些拖着大辫子的鞑子们要来这片土地上耀武扬威了,这简直是汉人的耻辱!
了解了这些国情和自己的处境之后,他一点也没有气馁,更没有骂娘,怨天尤人有什么用?既来之,则安之。
自己前世是特种兵,已经为国捐躯。现在重生了一回,成为明末的边兵,既然还是兵,就还得进兵职,保家卫国。
其他的他管不了,也没能力去管,为国为民,做自己力所能及之事,时代在变迁,不变的是兵心,这才无愧于军人的称号。
只是自己这副躯体太羸弱了,年纪倒是不大,也是20多岁,想有一番作为,只身体方面要走的路就很长。
想尽快恢复伤势,让自己变得强大,当然得需要能量。
这不,晚饭吃了个精光,刚到三更天,又把他饿醒了。
刚想叫这两个伺候他的边兵兄弟想办法为他弄点吃的,一点寒光闪进了他的双眸之中。
“有刺客?”职业的惯性令他他一下子就警觉起来,但是他躺在那里仍然纹丝未动,用眼睛的余光打量着向他逼近的危险。
他的视力太好了,进他这个部队,视力不能低于1.5。因此,尽管是晚上,借着窗户透过来的微弱的月光,他看得清清楚楚,两个目标:
一个执刀守门,正是高勇。另一个已经蹑手蹑脚的拿着钢刀向他来了,却是张华。月光下,张华的钢刀闪着清辉的光芒。正是这点央射的清辉,才引起了他刚睁开眼的警觉。
“妈的这俩家伙竟然要杀老子?”林逸的脑子瞬间闪过这样的念头,他极力搜索这幅躯体的记忆,老子没得罪他们呀。
我们是战友,战友不应该是最亲密的人吗?并肩作战,共同对敌,出生入死,荣辱与共。可是他们俩怎么把刀相向,有何动机?
林毅的三观差点被颠覆,但是残酷的现实容不得他多想。张华的钢刀对着他的脑袋已经剁下来了,刀带风声。
出于自卫的本能,特种兵的身手就展现出来了,林毅出手如电。钢刀还没剁下来之前,林毅的手就抓住了张华拿刀的手腕,用力一带。
张华也是没防备大惊时,身不由己,身子就跟着过去,倒在床上。林毅的另一只手早已卡住了他的脖子。
“因何要加害于我?”
竞命锁喉指下,张华哪说得出话来?两只眼睛直往上翻,手中刀早掉床上了。
门口的高勇一看,愕然,暗骂张华饭桶,怎么失手了,还竟然被一个半死不活的病秧子制造住了。
可是这个林毅这小子病成这样,还如此警觉?怎么有如此身手?别说重伤在身,就是他受伤之前,论单挑他也不是张华的对手。可是……
来不及多想的高勇,此时只有杀人灭口了。并不多说的他像饿狼一般,蹿过来抡刀就劈。
跟鞑子混战能留下来的都是精英,他们十八个,个个手底下都有两下子。
林毅现在身子不能动,但是两只手好使唤,可惜的是,他身上现在没有任何外挂。后世的那些特种兵的高精尖装备一概都是奢望,甚至连一把锋利的军刺都没有。
情急之下,他抓住床上的刀就掷出去了。
这是他第一次用古装武器,用大刀做武器,他只有在影视镜头上看过,今天派上用场了,完全是饥不择食的那种,而且还是飞刀,不是暗器,胜似暗器,飞大刀!
这一下也挺准。也是黑天,光线不好高勇来不及防备,正中面部。
林毅有伤在身,身子骨羸弱,这一刀掷的力度不大,但足以让高勇的面部破相。
“啊!”高勇惨叫一声,满脸都是温热的液体淌下。
顾不得许多的他,抹头就跑,然后破窗而出,再然后逃之夭夭。
有伤在身,身不离床,便能对付两个精壮边兵,按说这身手也算可以了。
然而,林毅对自己的表现并不满意,本来也累得大口喘气,暗骂自己无用,这副小身板,体格太弱了,真是有愧于自己特种兵的称号。
这才想起手里还掐着人家的脖子呢。此时的张华身子几乎已经软了。
林毅赶紧松手,让他喘得上气,好半天,张华魂魄入窍,气血流通才又睁开了眼睛。
林毅只是象征性的插着他的脖子逼供。
张华昏昏悠悠,忽忽摇摇,觉得自己像做大梦一般到阎王爷那转了一圈又回来了。
此时的他想不明白,怎么会被林毅给制住?林毅那两下子在他心里装着呢,比他小两岁,今年才20刚出头,两年前是被抓丁拉夫硬抓到战场上来的,个头没他高,力量也没他大,拉弓射箭,骑马拼刀,都不如自己。何况他有那么重的伤?可是怎么就被这么个起死回生的病秧子发现后制住了?
张华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,但此时他哪还有心想这些问题,保命要紧。
因此林毅问什么,他说什么,不敢有丝毫的隐瞒,最后一副装孙子的模样,哀求道:“兄弟,都是我一时糊涂,听了高勇那小子的鬼话,鬼迷心窍才做出如此不义之事,我不是人,我该死,求兄弟看在我上有老下有小的份,高抬贵手,饶了我这条狗命吧……”
说着啪啪的,还扯了自己两个响亮的耳光。
“狗东西真是该死!”
林毅听完之后,竟然是这么个荒唐的理由,明末军中杀良冒功之事穿越之前,他在影视小说里听说过,那都是一些兵匪杀一些手无缚鸡的老百姓,提着他们的脑袋去冒领军功,换钱粮,换进阶,不想今天轮到他的头上了,这两个狗东西竟然要杀与自己并肩作战的战友,把自己的脑袋弄成鞑子的脑袋冒领军功?
乱,太乱了。
这是怎样的一个恐怖世界啊,说老百姓易子而食,以前他认为那只不过是个故事传说,根本不信,现在他信了。连亲如兄弟的战友都这样,这真是个吃人的世界。
瞬间他似乎明白了,大明的军队为什么干不过鞑子,不只是战斗力的问题。难怪崇祯皇帝会被迫上吊,难怪延续了近三百年大明国祚在短短的几年,十几年之内会土崩瓦解。
“可恶!”
他刚想用力把这个狗东西的脖子拧断,但是有理智战胜了冲动,这不是个案,杀他一个出出气也没多大作用。
而且剩下来的事还会很麻烦,初来乍到这个乱世,举目无亲,低头无故,高勇那狗娘养的已经跑了,身边就剩下这个熟悉的人了,既然他已经认怂了,暂且饶他一条狗命又能如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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